《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—1978)》编写方案 编辑: 添加时间:2010-6-17 11:28:13 |
| 中共五莲县委办公室(通知) 办字〔2010〕19号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★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中共五莲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《〈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 —1978)〉编写方案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,县直各党组、党(工)委、总支、支部: 《〈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—1978)〉编写方案》已经县委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中共五莲县委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 《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—1978)》 编写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《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2006-2010年党史工作规划》的通知(中办发〔2006〕23号)、《山东省2006-2010年党史工作规划》(鲁厅字〔2006〕7号)、《日照市2006—2010年党史工作规划》(市办字〔2006〕10号)关于“1978年之前有建制的区县于2010年全部完成地方党史第二卷编写”的要求,经县委批准,现制定《〈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-1978)〉编写方案》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、系统、准确、客观地反映中共五莲县委成立至1978年间的全部历史。通过概括和总结全县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、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在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成功经验,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、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历史借鉴和精神动力。 二、编写内容和体例 真实记述这一时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基本状况;概括和总结这一时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;准确反映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建设中不断探索、不断创新、不断前进的历史进程。 (一)编写内容 第一编 贯彻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和恢复国民经济时期(1949年10月——1952年12月) 第二编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时期(1953年1月——1956年9月) 第三编 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和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时期(1956年9月¬—1966年5月) 第四编 “文化大革命”的内乱和对“文化大革命”错误的抗争时期(1966年5月—1976年10月) 第五编 在徘徊中前进和走向伟大的历史转折时期 (1976年10月——1978年12月) (二)编写体例 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体例。根据中共五莲历史的发展过程,按时间的顺序排列编写;按照事件和问题的性质适当集中,采用纪事本末的方式,把历史事件原委弄清楚,力求反映出先后发生的各个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。 三、编写原则 (一)坚持突出党史主线的原则。主要是县委在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中把握方向,结合实际,领导全县进行革命、建设、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;全县人民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创造性的实践活动;各级党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,为适应革命、建设、改革的需要,所进行的自身建设与发展的活动。 (二)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把科学性和党性有机结合起来,用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正确的方法,把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、研究,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,从中揭示出历史的本质和规律。 (三)坚持宜粗不宜细的原则。对一些有争议的人和事采取“宜粗不宜细”和“冷处理”的方法,不能写的,坚持不写;需先暂时放一放的,要暂时放一放,慎重对待敏感问题,避免造成不利影响。 (四)坚持现实对历史的反思原则。改革离不开过去的历史,只有从改革开放的高度去看历史,才会明白改革是怎么发生、发展的,以及为什么必须坚持改革、深化改革。以史为鉴,就是对历史的全面认识。 四、编写工作机构 成立《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-1978)》编审委员会,同时组建编写办公室,负责地方史的编写、修改工作。为确保书稿质量,拟聘请省、市党史有关领导、学者和县里部分老领导、老同志为特约审读,对编写工作予以具体指导;地方史书稿最终由县委审定。 编审委员会组成人员: 主 任:马 强 副主任:朱贵友 委 员:许京勇、韩宝军、费守平、杨勇、迟令席、王华鹏、李曰军、单亦灵、李兆明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党史办公室,单亦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 编写办公室组成人员: 主 审:朱贵友 主 编:单亦灵 副主编:刘彦萍、钊守亮、汤志明 编写人员:党史办工作人员及聘请的4名同志 特约审读:省、市委党史研究室有关领导、县部分老领导、老同志。 五、时间安排和步骤 从2010年5月起到2011年3月,完成编写、出版任务。具体分为四个阶段: (一)准备阶段(2010年5月—6月) 1、制定编写实施方案,报县委审批;成立编审委员会和编写办公室。 2、撰写《〈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—1978)〉编写纲目》。 3、采取专题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向县委领导,县里部分老领导、老同志,省、市党史研究室有关领导、专家广泛征求对《〈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-1978)〉编写纲目》的修改意见;根据意见,进行修改、补充、提炼、完善,报送县委、市委党史研究室审批。 4、安排编写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学习和培训,并进行编写分工,明确任务和责任。 (二)编写阶段(2010年7月—12月) 1、广泛征集、考证资料。 (1)根据征编内容查阅有关档案、征集相关资料。 (2)上门走访老领导、老同志、征集口碑资料和个人收藏相关材料。 (3)对征集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、考证、清理认定,确保史料真实、准确、全面、完整。 2、按照《〈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-1978)〉编写纲目》和编写人员分工,完成编写工作。 3、由主编、副主编统稿。 (三)审改阶段(2011年1月—2月) 1、将《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-1978)》(初稿)报送编审委员会以及有关县领导、老同志等审阅,提出修改意见。 2、召开专题研讨会,听取审读领导、专家意见。 3、报送省、市党史研究室、县委领导审核。 4、编写组汇总各方面意见,在主编的领导下进行统一修改、定稿。 (四)送印阶段(2011年3月) 县委党史办负责申请书号,封面设计,版式确定和印刷、校对、出版等工作,确保《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-1978)》按时保质出版。3月底,召开《中共五莲县地方史(1949—1978)》首发座谈会。 |